土壤污染採樣及檢測方法
仲禹土壤污染採樣及檢測方法皆通過國環院認證合格
仲禹目前取得國環院土壤類別之認證約37項(詳見 仲禹專業證照頁面 ),其中取得土壤重金屬污染物及有機物污染物採樣認證。專業採樣團隊、國環院認證分析實驗室,配合環境工程顧問專業團隊,以及專任土評人員及環工技師,能提供業主從規劃評估、現場採樣、檢測分析、調查報告、技師簽證等完整服務及諮詢。
土壤採樣怎麼做?
依據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公告的 土壤採樣方法(NIEA S102), 並參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進行採樣規劃。 根據土壤採樣目的、土壤、污染物質及現場周圍環境等特性,擬定土壤採樣設備、材料、方式、品質管制與安全措施等。 仲禹土壤中重金屬污染物及有機污染物採樣兩大類別皆通過國環院認證。 - 手動採樣設備
- 採樣鏟及土鑽採樣組(auger)

- 劈管採樣器、薄管採樣器、活塞式採樣器、雙套管採樣器
- 機械採樣設備
- 現場快速篩測技術
- 金屬污染現場快速篩測設備 - X射線螢光光譜儀(XRF)
- 有機污染現場快速篩測設備 - 光離子化偵測器/火焰離子化偵測器(PID/FID)
- 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現地篩測試劑 - TPH Test kit
- 採樣點配置方式
- 採樣點數:土污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案件應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之最少採樣點數規定辦理;自行評鑑案件亦建議參考該法規執行。
- 採樣點配置:常見為場址環境評估法及網格法。場址環境評估法為主觀判斷採樣,根據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或環工技師等專業人員判斷,於有較高污染風險位置採樣;網格法常以每隔5公尺至50公尺間距進行虛擬網格作業,做較均勻的採樣佈點,適合用於界定土壤污染範圍時,或是用於無明顯污染源之素地調查等時機。
- 採樣深度
- 淺層污染採樣:一般重金屬污染或半揮發性有機物之採樣深度為表土及裏土(地表下0公分至 15 公分)及裏土(地表下15公分至30公分)為主。通常而言,因為重金屬污染物受土壤吸附作用影響,較不易在土壤中移動,此外污染源多為地表流入,故採集表裡土(30公分)土壤通常已具足夠樣品代表性,不過仍能視需要及專業判斷(如區內有客土、回填土、或地質影響等)加深採樣深度。
- 深層污染採樣:揮發性有機物等除非有地表污染源,否則不易 於表土長時間殘留,因此建議採樣深度為1.3米以上。
土壤檢測方法
國環院公告 土壤檢測方法總則(NIEA S103)。 本方法總則係依據土壤特性及待檢測項目性質,提供土壤檢測的樣品保存、樣品處理及測定等的綜合指引, 作為執行土壤樣品指定項目檢測的參考。 仲禹土壤檢測共取得37類別國環院認證,包含八大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戴奧辛等等。 - 重金屬:以前處理消化方法使待測金屬成為溶解性離子狀態,再選用原子吸收、原子發射或質譜法加以分析。
- 前處理:透過前處理消化方法使待測金屬成為溶解性離子狀態。
- 檢測儀器: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FLAAS)、電熱式原子吸收光譜儀(GFAAS)、 檢測砷的氫化式原子吸收光譜儀(HGAAS)、檢測汞的冷蒸氣原子吸收光譜儀(CVAAS)、冷蒸氣原子螢光光譜儀(CVAFS)、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儀(ICP-AES)、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等。
- 有機物:各種前處理方法,對土壤有機待測物的萃取或回收程度不同,須依土壤特性及待測物性質,選擇適當的樣品製備、萃取及/或淨化方法處理樣品,再選擇適當的檢測方法執行檢測。
- 檢測儀器:各種儀器對各類有機物的靈敏度不同,依檢測數據 的目標需求,可選用的儀器包含與氣相層析儀(GC)連接適當的偵測器(如FID、ECD、FPD、PID、ELCD、NPD等)、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或是高效能液相層析儀(HPLC)等。
- 檢測方法:
| 有機物類別 | GC/MS 技術 | 特定 GC 技術 | HPLC 技術 |
|---|
| 非鹵有機化合物 | | FID | |
| 揮發性芳香族及鹵化物 | | PID-ELCD | |
| 揮發性有機物 | ˇ | | |
| 酚類 | | FID | |
| 鄰苯二甲酸酯類 | | ECD | |
| 硝基芳香族與環酮 | | ECD、NPD | |
| 多環芳香族烴 | ˇ | | ˇ |
| 氯化碳氫化合物 | | ECD | |
| 苯胺及其衍生物 | | NPD | |
| 氯系除草劑 | ˇ | | |
| 有機氯殺蟲劑 | | ECD | |
| 有機磷農藥 | | FPD、NPD | |
| 多氯聯苯(PCBs) | | ECD | |
| 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 | ˇ | | |
| 胺基甲酸鹽 | | | ˇ |
| 戴奧辛 / 呋喃(PCDD/Fs) | 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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